金融工作會議解讀:堅定深化金融改革
作 者:周 琳 來 源:中國經濟網發表日期:2017-07-20
金融改革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將深化金融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說明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只有把深化金融改革作為根本動力,才能促進經濟與金融良性循環。
剛剛閉幕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金融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提出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項任務。在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這一背景下,如何理解深化金融改革的內涵?《經濟日報》記者采訪了相關專家。
金融改革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指出,要堅定深化金融改革。對此,專家表示,會議將深化金融改革放在突出位置,說明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只有把深化金融改革作為根本動力,才能促進經濟與金融良性循環。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金融法律與金融監管研究基地副主任鄭聯盛認為:“從微觀上看,無論是優化機構體系還是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都有利于進一步提升金融企業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水平,起到調動從業人員積極性,最終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的作用。”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陳道富認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將金融機構體系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對于資本結構、內控機制、治理機制和風險處置等均有提及。金融機構是金融改革的重要著力點,以此微觀‘抓手’出發來完善金融體系基礎,改善風險管理,最終推動整個金融體系改革。”
會議明確提出,要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補齊監管短板。方正證券首席經濟學家任澤平說:“過去在分業監管模式下,監管部門之間、轄區之間存在一定的競爭因素。比如,基金子公司、券商資管、信托公司實際從事的資產管理業務趨同,都以發展低技術含量、無需自擔風險的通道業務為主,甚至被稱為‘通道三劍客’。但在日常監管中,監管政策有異,監管效果也不盡相同。”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總經濟師徐洪才認為:“近年來,我國金融體系出現的監管套利、監管真空和諸多潛在風險點,暴露出目前監管框架的不足之處。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決定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是加強金融監管協調、補齊監管短板的重要舉措。”
海通證券研究所副所長姜超認為:“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中國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范職責,實際上邁出了走向協同監管的一大步。未來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意味著不良金融業態的發展將全面受限。而金融監管部門要努力培育恪盡職守、敢于監管、精于監管、嚴格問責的監管精神,形成未及時發現風險就是失職、發現風險沒有及時提示和處置就是瀆職的嚴肅監管氛圍,意味著金融強監管時代來臨。”
申萬宏源證券首席宏觀分析師李慧勇認為:“會議明確了關于金融監管的幾點內容:一是針對目前分業監管的情況,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實行統一協調監管,改變了過去可能沒有更高的權威機關來協調各監管部門問題或者協調機制不完善的弊病;二是會議要求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對于處理過去的監管死角是較好的安排。”
在具體操作上如何深化金融改革?對此,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員董希淼表示:“應堅持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手抓’。要把發展直接融資放在重要位置。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提高直接融資占比,拓寬企業的多元化融資渠道,同時加強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有效保護。在間接融資領域,要著重抓好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加快大型商業銀行戰略轉型,發展中小銀行和民營金融機構,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和金融消費者。”
九州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鄧海清認為,“會議指出,加強功能監管,更加重視行為監管。這是監管模式的重大優化和調整。今后在不斷深化金融改革局面下,各部門應加強金融監管協調,部門間要能發揮協同效應,那些開展綜合經營業務的監管對象很可能出現交叉監管情況。過去‘監管真空’‘監管套利’等一直存在的監管問題有可能得到根本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