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的選擇:進公司工資漲50% 留單位保留福利(2)
來 源:經濟觀察報發表日期:2012-05-02
2005年7月,北京市海淀區曾展開了一項“公共委”試驗,作為海淀區政府所屬的正處級特設機構,海淀區公共服務委員會成立,改革的初衷,便是將涉及公共服務的事業單位,全部納入公共委,實行統一管理。在文化和衛生領域,公共委先后將20多家醫療機構和文化館、圖書館等事業單位納入進來。如今,作為改革的最大成果,劃歸公共委下屬的公立醫院院長,實行了聘任制。不過,在人事制度上,除了對法定代表人的考核任免之外,公共委對所屬事業單位不做任何干涉,各單位的其他人員完全由事業單位自主聘任。分析人士指出,海淀區公共委的試驗,與真正的事業單位改革相比,還有一定距離。北京市沒有成立與海淀區公共委對口的上級部門,在新體制的實際運行中,“管”與“辦”并未真正分離。改革處于“下改上不改”的格局,造成對口銜接不夠暢通,加大了上下級間統籌協調的難度。而作為北京事業單位改革的試點單位,北京市民政局也曾邁出關鍵一步。民政局此前有215項行政管理職權,其中多數由事業單位承擔。民政局既是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的行政管理部門,又直接開辦社會福利機構,還有規模龐大的直屬福利企業,屬于典型的政事、政企、管辦不分的體制。2006年年底,北京市社會福利事務管理中心掛牌成立,承擔社會福利、殯葬等企事業單位的管理職能。此后,民政工業總公司、福利處(包括5家市級社會福利院和兩家兒童福利院)、殯葬處所屬企事業單位(包括八寶山革命公墓、東郊殯儀館和各市級公墓)以及市老年社區籌建辦劃入管理范圍。改革后,北京市民政系統在職的9700人中,7200多人歸入該中心。不過,此次改革,仍然定位為"管理機制改革",目的在于推進政企、政事、政社分開,而不涉及人員、機構等內容。"事業人"的身份,并沒有發生根本改變。"事業單位改革,涉及的人數多,非常難,也非常敏感。"付光增說。
北京事業單位改革,從1985年開始探索、2002年起加快步伐,到去年9月,解決了聘用制問題:全市事業單位(除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和實行勞動合同制的人員),全員簽訂了聘用合同。但是,事業編制人員的關注焦點養老保險,卻還停留在試點階段。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顧昕分析認為,對于大多數事業單位,單兵突進已難深入。從現有試點來看,即使突破了職能拆分、行政級別安置,仍要面對養老金制度改革等挑戰。這些深水區的改革,必須從頂層開始,實施強有力的改革。
分類是場"硬仗"
北京市政府46個政府部門,共有42個部門直接舉辦和管理所屬的事業單位,總量接近500個。其中,北京市住建委下屬事業單位達30個,經信委下屬事業單位達29個,市農業局、市科委等9部門下屬事業單位均超過20個。林林總總計算下來,事業單位多達9800多個,全市事業單位的編制約達50萬人。其中不乏局級、處級干部。行政級別的"再分配"和人員安置,是北京事業單位改革的最大難題。按北京市委的規劃,對人員安置這一改革中的最大難題,將同樣采用"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務求通過改革"增強事業單位活力"。
付光增告訴記者,在國家的指導意見出臺后,北京市也相應制定了實施意見,但意見的全文尚未向社會公開,至今還處在保密階段。北京市現有的事業單位,集行政職能、公益職能、經營職能者,約占20%;經營服務和公益服務兼而有之的單位,占比近30%。這正是"分類"的難點所在,要分清這些職能屬性,絕非易事。
從去年開始,北京市的一些事業單位便領到了北京市編制辦印發的表格,他們首先要根據自身業務,在"需要清理規范類"、"行政管理類"、"公益類"、"生產經營類"、"暫無法確定類別的混合類"等選項間,確定自己的屬性。按照國務院的改革意見,和基礎教育一樣,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公益服務,屬于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將被劃入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
作為事業單位改革的第一步,"分類"至關重要。分清楚類別,也就決定了一些單位的改革方向。即使是在公益類里,基礎科研、公共文化、基本醫療屬于公益一類,將會有更加充足的財政保障,不再為"創收"而發愁。而公益二類,則要根據財務收支狀況,給予經費補助。補助和保障,一詞之差,決定著一些單位的去留,決定著一些人能否繼續端鐵飯碗、吃公家飯。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顧昕分析認為,可以預見到,改革進程不會太順利,雖然意見很明確,但在實際操作中,各個事業單位肯定強調自己的公益屬性,背后則是利益最大化的激烈博弈。
(文中王棟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