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救助”新機制為執行上“保險”
作 者:陳虹伶 張方針 來 源:人民法院報發表日期:2018-05-25
采用“保險+救助”新機制,助力法院攻克執行難。近日,廣東省佛岡縣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佛岡支公司簽訂司法救助保險協議,并完成了首筆執行救助案件的保險款賠付。
據佛岡法院執行局負責人李蘭蘭介紹,執行救助保險有兩大優勢:一是救助額度高。佛岡法院作為投保人,將該院年度救助資金額度作為保費基數向保險公司投保,按協議規定,投保的救助基金總額能增益至1.5倍。二是救助對象更廣泛。法院投保的被保險人是因為無法執行或執行不到位的勝訴受害人及其家屬,一旦確定符合救助條件,保險公司便會進行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