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轉發須當心侵權
作 者:江德斌 來 源:人民法院報發表日期:2018-05-10
近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通報了幾類常見的朋友圈侵權方式以及相關案例,提醒社會公眾在享受朋友圈便利的同時也要提高法律意識,規避侵權風險。
從法院通報的幾起典型案例來看,諸如復制抄襲文章泄憤、吐槽詆毀同行等導致商家的商譽受損,擅自發布他人圖片、轉發未經授權文章等,則屬于明顯的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均違反了相關法律,需要接受處罰。朋友圈侵權案件頻頻發生,不僅令對方利益受損,也給自己惹來不必要的麻煩,由此提醒用戶注意約束自身行為,需要謹言慎行,遵守法律法規,不要惡意詆毀他人,不要隨意發布、轉發來源不明的圖文。
微信朋友圈固然屬于熟人社交領域,可其畢竟是一個社交平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社交圈子,傳播影響力也不盡相同。事實上,現在很多網絡輿情熱點事件,都是由微信朋友圈散播出來的,經過多次轉發、傳播后,就形成了輿論沖擊力,始作俑者也難以把控事件的走向和結果,導致事件一發不可收拾,甚至產生了嚴重的后果。由此可見,用戶在使用微信朋友圈時,要把握好言論尺寸,不要發布違法違規內容,也不要圖一時口舌之快,以免惹火燒身。
隨著微信朋友圈的社會影響力越來越大,已然成為主要的信息傳播渠道,用戶也應主動遵循朋友圈的使用規范,不干侵犯他人利益的事。須知,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微信朋友圈也不例外,違法侵權就應接受法律懲罰,這是正常的糾偏之道,也讓侵權者長記性,不能在自己的地盤肆意妄為,需要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