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或將提取企業職工工資1.5%至2.5%用于終身教育
2013年9月23日 云南網
云南網訊(記者 雷嘯岳)“企業應當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至2.5%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并在稅前扣除。”9月23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提請云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云南省終身教育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進行審議。其中,“政府興建的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對終身教育活動免費”,“完善學分銀行管理制度、建立終身教育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和“企業應當按照一定比例提取職工工資作為終身教育經費”等內容頗為引人矚目。
《云南省終身教育促進條例(草案)》于2011年12月16日由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經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充分征求意見、考察調研后最終形成了審議意見報告。
在此次提請審議的條例草案中,不乏引人關注、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內容。
如,草案條例第七條: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應當為本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教育提供經費保障。企業應當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的1.5%至2.5%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并在稅前扣除。職工教育經費的60%以上應當用于一線職工的教育和培訓。
條例草案第十八條:各級終身教育促進委員會應當整合現有教育資源,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設終身教育公共服務平臺和數字化學習資源庫。依托云南開放大學,開展干部在線學習、企業職工在線培訓、老年網絡教育等活動。
條例草案第二十條:政府興建的公共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等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按照規定對終身教育活動實行免費。
條例草案第二十二條:省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托云南開放大學,完善云南省學分銀行管理制度。學分銀行應當建立終身教育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實現不同類型學習成果的互認和銜接。學分轉換的專業和課程的目錄,由省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編制。
據介紹,終身教育是涵蓋人一生所受的各種教育的綜合,包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繼續教育等多種教育形式,其內涵正在不斷擴大,尚未形成統一定論的終身教育概念,因此,條例草案采取列舉加排除的方式進行了規范。
目前,我國終身教育尚無專項法律法規,僅上海、福建和太原市出臺了終身教育地方性法規,條例草案如能出臺,一方面可以完善云南的地方教育立法體系,一方面也可對促進全民終身學習,建設學習型社會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云南目前被列為全國6個教育綜合改革試點省份之一,經國家批準,云南已于2009年在全國率先成立了開放大學(現在國家只批準了北京、上海、廣東、江蘇、云南5個省市組建開放大學),并以云南開放大學為依托,成立了云南省終身教育服務中心及云南省學分銀行,建立了“干部在線”、“企業在線”等學院,在州(市)、縣(市、區)、社區和企業還建立了一批開放學院。